来源: 江西晨报 作者: 2025-07-03 22:19:44
晨报讯(记者 张静) 据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和九江市医疗保障局消息,明确自7月1日起调整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符合条件的职工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
根据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规定,已按规定参加南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可由职工本人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一次性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此外,对于7月1日前已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仍按原渠道拨付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自7月1日起,九江市全面实行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编辑:邓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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