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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轻微免罚有温度 南昌交通柔性执法暖民心

“感谢执法人员耐心普法教育,及时帮我纠正错误,还给予不处罚的决定,让我真切感受到交通运输执法的温度。我今后一定严格遵守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6月17日,江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丘某写完《保证书》后,感慨万分地说道。

近日,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湾里大队接到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转办的投诉。市民称,其家人6月6日通过打车平台叫车,因两次未接电话,遭到当班出租车驾驶员丘某发信息辱骂,对此深感不满。

接到投诉后,南昌湾里大队迅速行动,立即开展调查。经查,事发当日,丘某抵达与乘客约定地点后,两次致电均未接通,一时愤慨之下,在打车平台司机端对话框发送辱骂信息。后续接到乘客并安全送达目的地,未再发生冲突。

随后,执法人员通知丘某到大队接受调查。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言语失当的错误,当场表示立即改正。经与投诉人沟通并征得同意,丘某拨通乘客电话,诚恳道歉,最终获得谅解,并郑重承诺不再犯。执法人员核查发现,丘某今年首次被乘客投诉,鉴于其系初次违规,行为轻微且未造成重大影响,认错态度诚恳,依据《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规定,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首违不罚”“轻微违法免罚”的柔性执法模式,是对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这不仅彰显了执法温度,还能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发生,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生动实践。

此次“首违轻微免罚”投诉案件的办结,充分展现了南昌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人性化的管理理念。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首违轻微免罚’在保证严格执法的同时,体现处罚的公平和正义。我们执法的目的并不是‘为罚而罚’,若能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我们的工作才更有意义,也能让当事人在执法过程中感受法律温情,赋予执法更多温度。”(陈绍平、张国平)



编辑:王小美

校对:朱翔

复审:龚冰

审签:涂远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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