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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下达12.5亿元激励各地推动高质量发展

获得资金的有宜春、上饶等4个设区市本级,以及宜丰、袁州等57个县(市、区)

晨报讯(记者 程玥) 3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印发《江西省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预〔2025〕13号),并同步下达了2024年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12.5亿元。

据悉,为激励地方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展税源,促进全省经济、财政高质量发展,从2024年起江西财政在中央财政切块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安排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的基础上,新增预算单独安排配套激励资金,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该项资金根据各地全口径税收收入、制造业税收收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收入等情况测算分配,向税收收入增长较快、质量较高、贡献较大的市县倾斜。本次获得激励资金的有宜春、上饶、吉安、鹰潭等4个设区市本级,以及宜丰、袁州、章贡、万载、广信、奉新、上高、贵溪、信州、吉水等57个县(市、区)。

为持续激发市级发展积极性,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明确获得激励资金的设区市要进一步将资金统筹落实至辖区内发展速度较快、质量较高的开发区等功能区或行政建制县(市、区),市本级不得留用。



编辑:邓兰香

校对:朱翔

复审:何凡

审签:杨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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