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新闻 > 国内 > 文章

聚焦“3·15”|“免费”不等于“免责”!赠品造成消费者损害商家须担责

点击图片观看视频

在促销活动中,商家常常会以发放奖品、赠品、小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如果这些赠品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商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示,网购时,消费者发现商品或赠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并申请平台介入处理。未协商一致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必要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邓一朦

校对:朱翔

复审:龚冰

审签:涂远旻

热点
  • 热播视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6120190015

    举报电话:  0791-88111736    举报邮箱: media@jxcb.net

    Copyright © 2016-2025 jxcb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