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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操作办法来了

申请人需提交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信息证明

晨报讯(记者 程玥) 3月12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江西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享受契税优惠,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已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的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明确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

2024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将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住房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对于购买首套房的家庭,购房面积在90—140平方米的,契税由1.5%降为1%;对于购买二套房的家庭,购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统一为1%;140平方米以上的,由3%降为2%,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据悉,根据通知我省纳税人申请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需提交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信息证明,并在“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或当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办税申请表。之后的流程,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之间进行流转,实现纳税人“一次事一次办”。

据了解,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在《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或当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办税申请表中“购房人签章”一栏签字,即视为向主管税务机关授权;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填报《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此外,我省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办税一体化服务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创造积极条件,进一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减少纳税人办事环节和负担。



编辑:邓兰香

校对:朱翔

复审:何凡

审签:杨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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