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西晨报 作者: 2025-01-25 22:26:09
晨报讯(郭媛媛 记者 李小聪) 日前,我省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相关情况。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入新阶段,为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西提供有力支撑。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从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完善分区管控工作机制4个方面提出19条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充分考虑发展需求,赋予市级制定具体准入清单权限,建立动态更新和定期调整机制,确保分区管控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上下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部门协同,突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提高分区管控的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立足江西实际,《实施意见》还提出探索“两山”转化新通道、推进生态产业规模化发展、服务“1269”行动计划和“十百千万”工程、强化化工园区以及铊、高氯酸盐环境风险防控等特色任务。
目前,我省已建立由省域、市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等组成的“1+11+109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个省域总体管控要求,11个市域管控要求,全省1093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了“一单元一策略”管控。下一步,我省将广泛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动态监控,充分衔接美丽江西建设和“十五五”规划,统筹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动态更新和定期调整。
编辑:邓兰香
校对: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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