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西晨报 作者: 2024-11-13 20:10:05
晨报讯(记者 张静) 11月13日,记者从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工作推进情况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自3月1日起运行至今,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0月底,全市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单位63064家,缴费人数127.3万人。9月份,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中间平台系统与省社保集中信息系统、承办机构偿付系统顺利对接后,首批42人申领补充工伤保险待遇110.3万元已经拨付到位。
据介绍,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除了将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所有参保人员纳入保障范畴外,南昌市将没有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不清晰的超龄人员,在校实习生见习生,村社区“两委”人员,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的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和家政服务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及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畴。截至10月底,上述六类特定人群参保人数达到22392人。保障人群上的显著扩大,补齐了民生保障底板。
按规定,工伤职工依法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后,企业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如果企业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可为企业减轻77.04%的经济负担。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胡勇表示,用人单位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工伤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照工伤保险三大目录扣除后的剩余部分可以按照50%至70%的比例由承办机构给付,减轻了工伤职工的自费负担。
今年7月,南昌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在从事智能弱化电工施工过程中不慎被螺丝刀击中眼部受伤,经治疗后花费医疗费32207.78元。经审核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该职工在治疗过程中、符合工伤保险三大目录内的医疗费用20651.78元,伙食费375元。如果企业在没有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王某此次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64%,该企业和职工需承担医疗费用11556元。由于企业参加了补充工伤保险,王某此次工伤保险三大目录外的合规医疗费用,由补充工伤保险资金按70%的报销比例支付其目录外医疗费7704.2元、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补助1400元。在工伤保险和补充工伤保险的双重保障下,王某的治疗费用报销比例高达88%,切实提高了工伤职工的保障待遇。
编辑:邓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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