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赣州市赣县区司法局 作者: 2024-09-27 17:15:16
为切实发挥公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赣州市赣县公证处探索“公证+调解”工作机制,顺利调解了一起商事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近日,赣州某公司的法人代表钟某找到赣州市赣县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据了解,该公司与贵州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协议》,协议约定赣州公司将厂房和宿舍租赁给贵州公司使用,贵州公司按期支付租金。但自交付了押金和首期租金后,贵州公司此后再未支付到期租金,赣州公司多次联系贵州公司,贵州公司的相关人员均未答复。因贵州公司拒绝支付租金且未腾退厂房,其货物一直占用厂房,赣州公司欲将其货物搬出后,将厂房重新出租,遂申请对其腾房和货物清点过程进行证据保全。经审查《厂房租赁协议》的相关条款,该协议并未经过公证,也未约定“出租人在符合协议约定时,有权单方以公证保全的形式收回房屋”的相关情况,这种“撬门公证”公证机构不宜直接介入。
本着为企解忧纾困的原则,赣州市赣县区经过讨论后,决定启动“公证+调解”机制,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公证员化身为调解员,主动联系了贵州公司,经过公证员的普法和分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贵州公司同意以其押金和货物抵扣租金,双方债权债务消灭。公证员草拟了调解协议,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此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次工作是赣县公证处对“公证+调解”工作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下一步,赣县公证处将结合工作实际和公证职能特点,进一步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中的优势和作用。(钟玉泉)
编辑:胡懿
校对:朱翔
复审:龚冰
审签:杨鸣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6120190015
举报电话: 0791-88111736 举报邮箱: media@jxcb.net
Copyright © 2016-2024 jxcb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