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西晨报 作者: 2024-03-04 02:47:38
晨报讯(记者 万雯婷) 为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战略,进一步支持引导各地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记者了解到,省财政厅于近日下达2024年省级预算安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5亿元,较上年增长1倍,省级预算配套安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总量达到5亿元。其中,新增安排8000万元补助至长江经济带所在地区,总量达到1.8亿元,持续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
2023年我省重新修订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首次将国家级湿地公园、五河源头、东江源头、鄱阳湖滨湖保护区、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纳入补助范围,实现省内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全覆盖,同时着力强化激励引导,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地区予以一次性奖励,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差的地区一次性扣减该地当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形成鲜明政策导向。2024年省级继续预留5000万元用于考核奖惩,待中央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及我省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出炉后进行分配。
据悉,获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地区应将资金统筹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建设和竞争性领域,加强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考核和资金的绩效管理。
编辑:邓兰香
校对:朱翔
复审:何凡
审签:杨鸣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6120190015
举报电话: 0791-88111736 举报邮箱: media@jxcb.net
Copyright © 2016-2024 jxcb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